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合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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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合规
#劳动合同法

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是用工合规的 “收尾环节”,最新修订案进一步明确了合法解除的情形与程序要求,企业需规避 “违法解除、程序瑕疵、补偿不足” 三大风险。

合法解除需满足法定情形:过失性解除(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规章制度、严重失职等情形)需有充分证据支撑(如违纪记录、损失证明),且需履行书面告知义务;非过失性解除(如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、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)需提前 30 日书面通知或支付 1 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,并支付经济补偿;经济性裁员需符合 “企业破产重整、生产经营严重困难” 等法定条件,履行民主程序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。某企业以 “组织架构调整” 为由辞退员工,未证明客观情况重大变化,被判违法解除并支付赔偿金。

经济补偿计算需遵循新规则:修订后明确经济补偿基数包含加班工资、奖金、津贴等全部劳动报酬,计算年限按 “每满 1 年支付 1 个月工资,6 个月以上不满 1 年按 1 年计算,不满 6 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” 执行。劳动者月工资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3 倍的,按 3 倍封顶计算,年限最高不超过 12 年。

终止程序需合规: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时,若企业不续签,需支付经济补偿(劳动者不同意续签除外);终止时需出具解除 / 终止劳动合同证明,15 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转移手续,否则需承担赔偿责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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