虚拟人 IP 与品牌的合规共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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虚拟人 IP 与品牌的合规共创
#品牌营销

虚拟人作为元宇宙的核心交互载体,与品牌的联动营销(代言、共创内容、场景互动)成为热点,但 “虚拟人资质、宣传边界、责任划分” 等合规问题突出。核心风险场景包括:某虚拟人代言烟草产品,违反代言禁止性规定被处罚;某品牌虚拟人在元宇宙场景中宣传 “产品治愈疾病”,违反广告法;某虚拟人未经授权复刻明星形象与品牌联动,涉嫌肖像权侵权。

合规共创路径需 “资质合规 + 宣传真实”:一是明确虚拟人联动边界,不得代言禁止类产品,金融、医疗等行业需谨慎选择虚拟人联动,不涉及禁止性表述;二是保障虚拟人合规属性,原创虚拟人需完成版权登记,复刻真人形象需获得权利人授权;三是规范宣传内容,虚拟人在元宇宙中的品牌推广需遵循《广告法》,不夸大产品功效、不虚假承诺,标注 “广告” 标识;四是明确责任主体,品牌方对虚拟人联动营销行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,建立虚拟人言行审核机制。某美妆品牌与原创虚拟人 KOL 共创元宇宙化妆教程,虚拟人仅展示产品使用效果,不涉及疗效宣传,同时标注品牌合作标识,活动转化率提升 35% 且无合规纠纷。虚拟人 IP 联动核心是 “合规为基,共创为翼,用虚拟形象传递品牌温度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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