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致良知” 与为民服务:坚守党员的初心本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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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致良知” 与为民服务:坚守党员的初心本色
#党性修养

阳明心学中的 “致良知”,指通过自我反省与道德实践,恢复内心本具的 “良知”,践行善念、摒弃私欲。这与党员干部 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” 的根本宗旨高度契合 —— 党员的 “良知”,就是对人民的赤子之心,是始终将群众利益放在首位,摒弃个人私利的党性自觉。

“人民的好干部” 焦裕禄,用一生诠释了 “致良知” 与为民服务的统一。在兰考任县委书记期间,他深知群众 “盼风沙停、盼庄稼长” 的迫切需求(良知),不顾自身肝癌的病痛,走遍全县 120 多个村庄,带领群众种泡桐、挖沟渠,治理风沙与盐碱地。他拒绝为家人安排工作,甚至在病重时还叮嘱工作人员 “把有限的资金用在群众身上”。正是这份 “心中装着全体人民、唯独没有他自己” 的 “良知”,让他成为党员干部为民服务的典范。

对党员干部而言,“致良知” 就是要时刻反省自身:是否把群众的急难愁盼放在心上?是否在工作中掺杂了个人私欲?唯有始终以 “为民” 为 “良知” 核心,才能在未来的工作中坚守初心本色,赢得群众的信任与支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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