企业上市中:重大诉讼仲裁的法律风险防范
#上市融资与法律风险
上市申报期间存在重大诉讼仲裁,可能被认定为 “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”,企业需分情况应对:一是 “主动化解存量诉讼”,对已发生的重大诉讼(如标的额超过净资产 10% 的合同纠纷),需积极通过和解、调解等方式解决,取得法院或仲裁机构的生效法律文书,消除不确定性;二是 “如实披露诉讼信息”,对暂无法解决的诉讼,需在申报文件中详细披露 “诉讼原因、标的额、进展情况、对公司的潜在影响及应对措施”,如某拟上市企业披露 1 笔 2000 万元合同纠纷,并说明已购买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,降低败诉风险;三是 “防范新增诉讼”,上市期间需严格规范经营,避免因 “合同违约、劳动纠纷、知识产权侵权” 引发新的诉讼,确保经营稳定性。
某拟上市建筑企业在申报期内存在 1 笔 5000 万元工程款纠纷,通过与业主协商达成和解,分期收回工程款并签署《和解协议》;同时加强合同管理,避免新增纠纷,最终顺利上市。
